根据《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7年第7号)、《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保监发〔2021〕1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泰顺温银村镇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行长变更事项进行临时信息披露:
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向中国银保监会温州监管分局报告,聘任陈展宇为本行行长。
特此披露!
泰顺温银村镇银行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