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董事会成员变更的临时信息披露

根据《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7年第7号)、《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保监发〔2021〕1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泰顺温银村镇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成员变更事项进行临时信息披露:

     本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任职资格核准,本行第届董事会成员为: 叶伟斌陈展宇陈元福苏敬校郑起平

   上述成员中,陈元福苏敬校为上届董事会成员,叶伟斌陈展宇、郑起平为新任董事,任职资格均已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任职资格核准。

 

 



 泰顺温银村镇银行

202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