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泰顺温银村镇银行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浙江泰顺温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近期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为认真落实“主发起行应在3年内将持股比例提升至51%以上”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扩大公司规模,优化股权结构,提高公司资金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本行开展增资扩股(定向募股)工作,明确发行对象为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发起行),增资扩股募集资金4,721,600.00元人民币,其中 2,080,000.00元用于补充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股本,剩余的 2,641,600.00元将注入资本公积。

二、交易对手情况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银行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具体包括为个人与企业用户提供储蓄、借贷、结算、理财与融资等综合性金融服务。法定代表人:陈宏强;注册地: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316号;注册资本669164.5504万元,为本行的主发起行。

三、定价政策

本次增资扩股定价,综合考虑外部市场经济环境及我行信贷资产风险等因素,决定参考股权拍卖价格,确定本次增资扩股(定向募股)的发行价格为2.27元/股。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增资扩股募集资金4,721,600.00元人民币,其中 2,080,000.00元用于补充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股本,剩余的 2,641,600.00元将注入资本公积。增资扩股募集资金占2024年四季度末资本净额的2.56%,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五、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泰顺温银村镇银行增资扩股方案》已经本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2月27日签订了《增资扩股协定》。

 

 

浙江泰顺温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