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保监发〔2021〕14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7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浙江泰顺温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变更注册资本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2025年6月6日,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批复,核准本行增加注册资本2080000元人民币,注册资本由50000000元人民币变更为52080000元人民币。2025年6月26日本行取得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浙江泰顺温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日